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全面、真实、生动展示学校风采,凝聚师生力量,弘扬宿院精神,使广大师生和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学校的历史和文化,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价值认同感和精神凝聚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特向全校师生员工、退休老同志、海内外校友和关心支持宿迁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校史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校史实物类:能够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在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校园生活、重要活动、对外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发展变迁的具有纪念意义和陈列价值的实物(请附简要说明,包括物品名称、用途、大致年代、来源或相关人物、事件背景)。包括但不限于:
(1)学校各历史时期的校牌、校徽、纪念章等;
(2)具有历史价值的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
(3)具有历史价值的获奖证书、奖杯、奖牌、奖状、奖品、锦旗、聘书、画册、礼品等;
(4)学校各历史时期的师生证件、票证(工作证、员工卡、学生证、借书证、饭卡)等;
(5)早期编印的教材、讲义、专著、译著;教案、手稿、笔记、信函;
(6)班级毕业纪念册、师生赠言录、校友名录、社团刊物等;
(7)具有时代特色的教学仪器、实验设备、办公用品、文体器材、生活用具;
(8)校友个人创作的带有学校元素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品;
(9)校外单位、国际组织及个人为学校题词、题字、捐赠物等
(10)其他能反映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实物。
2.影像资料类:记录学校各历史时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教学科研、实验实习、文体活动、重要会议、典礼仪式、领导视察、名家来访、师生合影、班级活动、社会实践等场景的照片、录像等(请尽可能注明拍摄/录制时间、地点、内容、人物等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学校各历史时期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视频或照片;
(2)上级领导、重要学者来校视察、检查、演讲、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等照片、录音、录像;
(3)党代会、职(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以及党团组织、学生社团等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
(4)校园学术、文化、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体育活动、新生入学、毕业合影等的视频或照片;
(5)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用于教学、科研、实验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照片;
(6)其他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照片、录音、录像。
3.文献档案类:反映学校历史沿革、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的公文、档案、年鉴、统计资料、报告、手稿;早期出版或内部发行的报刊、杂志、画册、图书;反映师生学习工作的个人日记、笔记、作业、试卷、教案等。包括但不限于:
(1)学校筹建及各历史时期发展的批文、文件、报刊、信函、笔记、文稿等;
(2)学校各历史时期的领导、学者的任命、聘用、奖励及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等文件材料;
(3)学校各历史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班级信息等档案资料;
(4)学校各历史时期的课表、教学大纲、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5)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学生生活的回忆及校园逸趣整理文稿等;
(6)其他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文献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捐赠:资料、实物的收藏者如愿意向学校捐赠,经鉴定对学校确有保存价值后,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捐赠的资料及实物所有权归学校,学校将登记造册,永久珍藏于档案馆、校史馆或用于专题展览。
2.复制:资料、实物的收藏者如愿意向学校提供原件,学校在进行复仿制后,将原件安全、完整归还本人,复仿制物品归学校所有,由档案馆、校史馆妥善保管并根据需要选用。
3.其他方式:对于老照片、影像资料等,提供者可直接提交高质量电子文件,或由学校对原件进行数字化处理后归还原件。学校将获得所提交电子版或数字化成果在校庆活动、校史研究、陈列展览、宣传教育、文化出版等非商业用途中的无偿使用权。对于特别珍贵、本人欲保留所有权的资料或实物,可与学校协商签订代管或借展协议。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四、提交说明
1.请先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联系,说明拟捐赠资料的基本信息,以便工作人员判断拟捐赠物品的价值以及是否符合捐赠要求。
2.参加征集的资料需经权属人本人同意、授权。
3.征集对象数量不限,需保证画面清晰,图片格式为.jpg/.png;视频格式为.mp4/.avi等常用格式、能够顺利播放。
4.实物、影像及特殊文本资料,请务必附上准确、清晰的文字说明,包括捐赠物名称、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来源,并附提供者联系方式。
5.邮件主题请注明“校史资料征集+姓名”,邮件内请附捐赠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6.接收方式:
(1)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提供的史料,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登记造册,并于2026年 4月30日前送交档案馆。
(2)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的史料,实物类2026年4月30日前送交或邮寄到宿迁学院档案馆,电子类(注明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3)如有需要,学校也可安排专人上门接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宿迁学院档案馆
联系人:朱老师、徐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27-84202882
电子邮箱:dag@squ.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宿迁学院档案馆
邮政编码:223800
宿迁学院档案馆
2026年3月30日